问题 | 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遗产税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遗产税 1、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不用交税,只需要一些手续费即可,基本没什么费用。如果是生前就将房产转到继承人名下,或者以遗产形式将房产赠与法定继承人外的其他继承人,那就要征契税,后一种情形视双方关系有可能还要征一道所得税。 2、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国外有时称为“死亡税”。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是为了通过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 3、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理论上讲,遗产税如果征收得当,对于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财力有一定的意义。遗产税常和赠与税联系在一起设立和征收。但是,为了吸引投资和资金流入,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故意不设立遗产税或者废除遗产税。 4、随着不动产登记条例的正式实施,我国的遗产税征收也正在酝酿,但还不到实施良机。: (1)从税源上。中国尚处在市场经济初级阶段,虽然出现了一部分较富裕的人,但总体来讲还是少,税源不容乐观,而且这部分人财产的情况比较分散隐蔽,很难掌握他们的真实财产情况; (2)很多人对遗产税的意识还较淡薄,没有真正理解遗产税; (3)在征收上拿到的钱有限,还容易得罪人,在征管力量不够的情况下,势必会影响到税务人员的工作热情。 《遗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有财产,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 二、继承财产的税收有哪些 (一)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方式继承房屋的行为均免征营业税。 (二)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上述规定,对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方式继承房屋涉及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契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法定继承人继承(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继承(遗赠)土地、房屋权属应当按规定征收契税。 (四)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继承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上述规定中的“继承方式”应当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有财产,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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