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接方在承接业务中不得有的行为 |
释义 | 承接方应当自行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不得接受无证组织和个人的挂靠。经委托方同意,承接方也可以将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中的一部分委托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承接方,但须签订分委托合同,并对分承接方所承担的业务负责。分承接方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所承接的务再次分委托。 承接方在承接业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执行国家的勘察设计收费规定,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 (二)采用行贿、提供回扣或给予其它好处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三)不按规定程序修改、变更勘察设计文件; (四)使用或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或设备; (五)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将勘察设计业务分委托给第三方,或者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委托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一、什么是挂靠 挂靠合法吗 挂靠,就建筑业而言,是指允许一个施工企业或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所以挂靠行为是违法的。 二、个人可以承包劳务工程吗? 个人是不可以承接工程劳务分包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是违法行为,而个人也是不能承接工程劳务分包的,但是如果是个人出面为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公司承接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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