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伤残鉴定什么时候才可以做,有结论? |
释义 | 一、医疗伤残鉴定何时做 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二、发生医疗争议后,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一、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有利于患者 伤残鉴定:1、医疗伤残鉴定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做,但是如果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按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要先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2、当事人从知道或应该知道其身体受到损害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受伤后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 受伤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到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申请,即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于伤情严重的,在出院三个月之后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三、人体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人体伤残鉴定程序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一、做伤残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入院记录; 2、病历本; 3、疾病诊断证明书; 4、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 5、伤残鉴定委托书。 二、伤残鉴定的条件如下: 1、进行伤残鉴定的当事人应该是受伤的劳动者; 2、要劳动者伤情稳定后才申请伤残的鉴定。 总而言之,人体伤残鉴定应该按照流程携带相关材料,并且需要符合伤残鉴定的条件。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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