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贫困生认定标准 |
释义 | 山东省贫困生认定标准是: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 山东省贫困生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和证件有: 1、个人申请书,想申请贫困补助,就需要先提出个人申请,贫困申请书,写清楚家庭贫困的原因,看看是否符合贫困补助条件; 2、个人户口页,申请的学生必须有户口,提交个人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有的地方还要求提交户主的户口页; 3、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后,班主任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学生贫困生申请表,填写申请表; 4、村级证明信,所在的村或居委会出具家庭贫困证明信,信中贫困原因要和个人申请和贫困生申请表的贫困原因是一致的; 5、乡镇证明,在出具的贫困证明信上,有的还要求加盖乡镇政府一级的公章。 法律依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本校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按隶属关系报至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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