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怎样履行承诺。 我国民法典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遗失物长时间无人认领可以归拾得人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的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因此,遗失物自招领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而不是归拾得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遗失物报警如何处理 应当到丢失物品地的派出所报案,并录笔录。 派出所警察会做一个询问笔录,派出所不会进行立案,需要讲清楚东西遗失时的具体情况,如时间,地点,遗失物品是什么、特征、价值等等。如果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的,就涉嫌侵占罪,这时可以立案。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尽义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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