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电子商务法的性质 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讯(DATA MESSEGE)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以交易形式为内容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也就是说,电子商务法调整的对象是一种私法上的关系。 从总体上应属于私法范畴,不过其规范体系中,又包含一些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规范,如认证机构的许可与监管等。但这些行政管理规范是重要因素。所以,从公私法化分的角度上看,电子商务法应属公私法之融合。 二、电子商务法的内容 (1)数据电文的法律制度。内容包括:数据电文的概念与效力,数据电文的收发、归属及完整性与可靠性推定规范等。 (2)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制度。内容包括: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争议的解决机制等。 (3)电子签名的法律制度。内容包括:电子签名的概念及其适用、电子签名的归属与完整性推定、电子签名的使用与效果等。 (4)电子认证的法律制度。内容包括:认证机构的设立与管理、认证机构的运行规范与风险防范、认证机构的责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