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是否可以聘任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
释义
    法律分析: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聘任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任教。
    法律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十条 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不具备合格学历又未取得教师职务的,由教育、劳动行政部门、有关办学部门和学校安排进修培训;5年之内仍未取得合格学历或者未通过国家资格考试的,调离教学岗位。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聘任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任教。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1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