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法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处理如下: 1、生产管理人员有权不安排其参加劳动。员工只能选择无条件接受安排,或者辞职。但员工半途辞职,公司按相关规定将扣去辞职员工一定比率的工资; 2、员工拒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工作,公司可以视为拒不生产劳动任务,影响生产为由予以辞退,被辞退者,公司可以按违反厂纪为由,给以罚款。 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