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徇私枉法罪情节严重的司法解释 |
释义 | 对明知是无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出于打击报复、公报私仇等动机,无中生有捏造所谓犯罪事实,并以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为目的 立案 、侦查(含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收受他人贿赂,亲自或指使他人伪造 证据 、隐瞒事实、以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犯罪分子使其不受 立案侦查 (含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1、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3、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追诉的;4、在立案后,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5、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6、其他徇私枉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3.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4.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法律快车提醒您,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或者冤枉无罪的人,动机是徇私、徇情,其具体表现多种多样。 综上所述,徇私枉法情节严重司法解释是对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接受他人的贿赂,使用隐瞒事实等违法手段是需要追究责任的,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是主体能够承担刑事责任、存在主观故意的目的,行为构成违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 诉讼保全 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强制执行 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 收受贿赂 ,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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