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案和普通案件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专案是指专门处理的案件或重要事件。“专”指专门处理,“案”指重要事件。所以一般专案更为严重。专案组最长会在六十天内完成案件的审理。刑事调查一年后才成立专案组,专案组重新调查案子,并采取侦查手段办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