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议改变的管辖法院 |
释义 | 法律分析: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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