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可以退回来吗 |
释义 | 个人所得税能否可以退回来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是纳税人由于各种类型的原因导致误交税款,或者出现重复交纳扣缴、税率错误、税种误用、企业代码误填等特殊状况时,可以进行退税的申请; 2、若是纳税人与退税要求相吻合,纳税人可以往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的申请,在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之后,即可根据不同的状况开展办理退税。 个人所得税的立案标准: 1、工资、薪金所得:月应税所得额超过5000元的,需在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登记;月应税所得额不超过5000元的,不需要登记; 2、劳务报酬所得:年收入超过12000元的,需在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登记; 3、经营所得:年收入超过5000元的,需在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登记; 4、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等:年应税所得额超过4000元的,需在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登记。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低保标准和申请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或查询当地的低保政策和规定。在办理低保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并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以确保申请能够顺利受理和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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