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保全和财产冻结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 冻结是保全的方法之一。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申请财产保全冻结银行卡情况紧急的,48小时内必须作出决定;情况不紧急的,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冻结决定。人民法院冻结资金帐户、证券帐户的期限为三个月。期满未申请继续冻结的,冻结自动解除。冻结期满后需要继续冻结的,申请人应当在期满之日的十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继续冻结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期满前作出是否继续冻结的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财产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适用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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