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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晚育津贴如何领取
释义
    晚育津贴领取如下:
    1、晚育津贴即年满24周岁的已婚妇女,为初育的条件可以领取,男女双方选择一方领取;
    2、员工申领晚育津贴必须满足产前连续缴纳9个月生育保险的条件,如未能满足这个条件,可在生产后(不含生产月)从次月起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2个月后再提交资料申请。
    晚育津贴需要的材料如下: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2、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某市生育服务证或某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复印件);
    5、某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2份,需男女双方单位加盖人事章)如果有一方没有工作就只需要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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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8: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