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会经费的具体申报每个地方有所不同,一般在电子税务局里面进行申报,企业点击“综合税(费)申报表”,进入综合申报表操作界面,点击工会经费申报进入具体的申报录入界面,按企业的工资总额进行数据填写;然后点击申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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