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反禁止标线是指违反禁止标线通行、停放、不让行、非法占用车道等,如实线变道、在不允许调头的路段掉头,禁止转弯的路段转弯等,都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一般提及的“违反禁止标线”违章行为指的是压黄实线。车辆在红绿灯路口随意变道、压实线很容易引发轻微交通事故,一旦被“电子警察”抓拍可处200元罚款记3分。此外,如果司机不留意路面上的交通标线,车辆随意跨越黄实线逆行的,可罚200元并记3分。同时,车辆如果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比如本来应该在左转车道上左转,却突然选择直行的,也要罚款100元记2分。如果当事人对上述交通违法处罚有异议的,可于作出处罚之日起60日(含非工作日)内提出申请行政复议,其中现场处罚为《处罚决定书》开具之日起计算;非现场处罚即需“打单”的违法,从接受处罚(打单)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