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弟一百二十五条制定,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 2.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中请延期答辩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3.答辩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4.答辩状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