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无理由地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劳动合同解除原则及情形:单位不可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形可解除合同: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且不改正、因欺诈胁迫致合同无效、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单位不可以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要求和程序 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和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有正当的理由,并经过合适的程序。正当的理由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通常包括提前通知、书面通知、协商等环节。在解除过程中,雇主应当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向劳动者说明解除的原因,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者也有权利提出异议并寻求合法权益的保护。遵循法律要求和程序,能够确保劳动合同解除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结语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法律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应有正当理由,并经适当程序。正当理由包括双方协商、合同期满、严重违纪等。程序通常包括提前通知、书面通知、协商等。雇主应提前通知、说明原因,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提出异议并保护权益。遵循法律要求和程序,确保解除合法公平。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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