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重户口 注销可以自己选择吗 |
释义 | 不可以。双重户口的当事人必须注销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及对应的身份证: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2、当事人双重户口的,应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原件,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3、书面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销户手续,否则将根据本条件第20条的规定处理,并且该户口本会被派出所“冻”结。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5、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扩展资料:双重户口注销程序:注销双重户籍手续并不繁琐,比如黄先生在四川老家有一个出生的原户口,然后在我市因各种原因又入了一个户口,那么可以选择保留老家的原户口,将河源的户口注销。只要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申请表办理注销即可。每个公民只能保留一个合法的户口,如果黄先生已习惯了河源这边的生活,工作业务也在河源这边,将河源户口注销后,也可以将原始户口迁到河源来。在办理注销户口时,公安机关会出具一份注销证明,只要拿着这份证明,可以更改驾驶证、毕业证等相关个人信息。一个公民只能有一个户口,所以,应尽快注销第二个户口。但在注销户口前,一定要权衡利弊,保留常用且与重要证件或证明有密切关联的户口,注销休眠状态的户口。注销前,务必妥善处置与即将被注销户口有关的事宜。为避免被公安机关发现后,依职权注销户口的情况(不确定是哪一个),造成无谓的尴尬与被动,建议自己主动处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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