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灵活就业的退休年龄如下: 1、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五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 3、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4、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 5、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其中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含视同缴费),且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女性参保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选择在50—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手续。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