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办证前所需准备:残疾人身份证,残疾人户口本,一年以上病历,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 2、初审:填写残疾人证初审调查表。 3、再审:核对材料并对残疾人证初审调查表签字盖章。 4、终审:到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核对残疾人信息。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