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以下收入不列入工资总额,包括: 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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