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满14岁发生性行为违不违法需要视情况而定: 1、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对自己的性自主权作出处分,所以如果是自愿发生关系的,不构成违法犯罪; 2、如果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满14岁未成年人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总而言之,如果已满十四周岁,并且自愿,从法律上来说不违法,但是未成年人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要多为自己的人生着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之一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择一重处】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