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必须做过错鉴定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司法鉴定分为伤情鉴定、精神鉴定、医疗鉴定等多种形式的鉴定,并不是所有的鉴定都是采取过错鉴定的方式。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五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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