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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亲去世的母亲想和我断绝母子关系,分家产房是母亲的名房。我有一半的财产吗?
释义
    父母的房子母亲过世,应当先将房子进行分割,分割出的一半价值加上母亲生前的个人财产为母亲的遗产,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分配;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父亲去世了,我母亲还在。我父亲的母亲在我父亲去世后去世了。我父亲名下的财产现在怎么分配?
    父亲死后财产的分配如下:1、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按遗嘱或协议进行分配;2、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分配:(1)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我自己的父亲三年前去世了。我母亲想和这个后妻领证。我母亲以前的财产和这个后妻有关系吗?
    夫妻一方去世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属于去世一方的部分,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属于另一方的财产部分则仍然归该一方个人所有,同时配偶是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好父亲去世,母亲在世,父亲名下的房产,母亲能立遗嘱,百年后把母亲的一半房产送给孙子父亲的一半两个儿子分吗?
    去世子女的遗产,父母可以继承。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房子是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现在父亲去世了,母亲怎么能继承父亲的遗产呢
    父亲去世,房屋遗产如何继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该房屋是父亲个人财产的,则应该直接由父亲的配偶、爷爷奶奶、父母的子女(也就是的兄弟姐妹)按比例进行继承。2、如果该房屋是父亲和配偶的共同财产的,应该先分开50%归父亲的配偶所有,剩下的50%再由父亲的配偶、爷爷奶奶、父母的子女(也就是的兄弟姐妹)按比例进行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想问一下,父亲去世的母亲把父亲的财产变更为自己的财产
    :遗产和继承区别:(一)性质不同。继承是指财产所有权从被继承人转移给继承人,权利主体发生变更;而分家析产是财产所有权的进一步明确,即进一步明确家庭共有财产的各共有人具体对哪一部分共有财产享有独立有所有权,不发生整个财产所有权主体变更的问题。(二)财产基础不同。继承的财产基础是被继承人遗留的生前个人财产,即可用于继承的是被继承人遗留的生前个人财产,而分家析产的财产基础是家庭共有财产,即供分家析产之用的财产是全部家庭共有财产,家庭成员对此享有共同的所有权, 至于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则不属于分家析产的对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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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