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污染犯罪的一般特征 |
释义 | 环境污染犯罪的一般特征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休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环境,为了保护环境,我国通过《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均是对我国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活动的破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土地、大气、水体等自然环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危害环境的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从司法实践来看,多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实施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过失的心理态度,但行为人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则一般持故意的心理态度。 一、污染环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污染环境罪的处罚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环境污染处罚流程是什么 1.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出示中国环境监察证或者其他行政执法证件; 2.现场查清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并依法取证; 3.向当事人说明违法的事实、行政处罚的理由和依据、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告知陈述、申辩权利; 4.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5.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盖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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