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公积金贷款 需要的材料有:房产证、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住房公积金 缴存证明、收入证明、担保合同、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 法律客观: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