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公积金可以提现吗 |
释义 | 根据上海住房公积金政策,以下情况下可以取出公积金: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出境定居的。 法律分析 上海住房公积金能取出来。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出境定居的,以上均可提取。 拓展延伸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及操作流程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上海市居民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首先,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购房合同等。然后,前往所在区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提取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接下来,等待审核,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一旦审核通过,申请人可以选择提取方式,如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租房提取等。最后,根据提取方式的不同,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如提供购房合同、还贷证明等。需要注意的是,提取公积金可能会有一定的限制和条件,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结语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适用于多种情况,如无房户支付房租、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退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偿还按揭贷款、出境定居等。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需准备相关材料,前往所在区县管理中心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选择提取方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请留意当地政策限制和条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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