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核安全是综合国力的体现和重要标志之一,一个国家的核事故应急处理往往能反映出国家政权控制力和罩做高国家意志力强弱。核安全问题处理是否适当及时,事关民心向背和政权安危,必须从国家政治安全的高度给予足够关注和重视。 核电的稳定性、经济性和高能量密度的特点使其成为增加电力供应、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化石资源利用的重要选项。对于推动上下游关联产业结构优化,提高装备制造国产化、自主化水平,培育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拉动工业体系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国家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加强核安全能力建设,保障核事业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三条 国家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加强核安全能力建设,保障核事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