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60周岁及以上。只要年满60周岁,到医疗机构就医可以免交普通挂号费,并优先就诊、化验、缴费、取药等。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庆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 1、《优待意见》规定,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凭《重庆市人民政府敬老优待证》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参观博物馆、革命纪念馆、陈列馆和人民大礼堂免购门票;游览收费公园、旅游景点、风景名胜门票费减半;到各级老年活动中心活动免费;到医疗机构就医免交普通挂号费,并优先挂号、就诊、化验、缴费、取药等;免费使用收费厕所;有关老年人赡养方面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机构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2、《优待意见》规定,凡是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凭《重庆市人民政府敬老优待证》除享受上述服务外,还可以免费乘坐城区公共汽车、过江索道、载人公共电梯和扶梯。 3、《优待意见》规定:贫困老人要按规定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老年人不承担各种社会集资;百岁老人的生活补贴标准不得少于每月100元;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家庭老人去世后,减免火化费。 4、在医疗保健方面,《优待意见》规定:城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扶养人的“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城乡贫困老人应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农村“五保”老人和贫困老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按规定帮助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卫生部门组织医护人员为本地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至少提供一次上门免费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