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预备党员是需要参加组织生活会的,组织生活会,指的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交流经验,开展批评与自身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一般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参加人员是党支部或党小组的全体党员,包括上级领导干部。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