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刑法上的罪过指: ①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 ②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③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④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⑤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⑥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⑦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罪过是抽象和具体的统一,作为法律概念,是抽象的。但是针对一个具体的犯罪行为中主观意识时,又是具体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