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租车司机故意多收钱的话,那么应该要打出租车公司电话投诉他。 乘客若是发现出租车故意绕路的,乘客可以当场提出,要求减少车费。如果是到达目的地之后才发现的,对于绕路所多出的费用,当事人可以拒绝支付。如果已经支付了的,可以向出租公司进行投诉。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五)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六)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八)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 (九)转让、倒卖、伪造巡游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四十九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