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聘工勤服务人员不得接触国家秘密对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外聘勤务人员不得接触国家秘密是错误的,在必须要接触的情况下,应当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三十条 机关、单位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或者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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