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适应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新要求,人民政协着力强化政协委员主体作用、专门委员会基础作用、机关服务保障作用,并有机统一于专门协商机构建设之中。着眼增强政治能力、强化责任担当。 建立主席会议成员到地方视察考察调研时走访看望住当地全国政协委员机制,分批次邀请委员716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探索建立委员履职评价体系,完善委员履职档案、履职情况统计、常委提交履职报告等制度,设立全国政协委员优秀履职奖,先后3次表彰获奖委员60人、提名奖28人,委员队伍面貌焕然一新。 召开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制定修订专门委员会通则等制度文件,落实协商议政质量评价体系和工作办法,推动专门委员会更好成为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联系服务委员的桥梁纽带。 人民政协切实加强模范机关建设,着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落实疫情防控和改进会风文风要求,创新组织方式,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等更加紧凑高效,支持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机关干部展现出好作风、新风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 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