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相邻权与相邻关系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相邻权与相邻关系在权利和义务范围上有区别。相邻权是基于相邻关系而产生的,即相邻关系是相邻权的请求权基础。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定义就可以看出,相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不仅包括权利还包括义务的。 一、什么是历史道路通行权纠纷 通行权纠纷是相邻关系纠纷中最古老的种类之一。公民都有在公共道路上通行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侵占公共道路以至侵犯他人的通行权。不仅如此,公民在生活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果没有公共道路可供出行,必须从邻人的土地上通行时,邻地所有人或使用人负有容忍的义务,即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但享有邻地通行权的一方,应选择对邻人损害最小的线路通行,并对其因此所受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而影响他人生产、生活时,他方可以要求排除妨害或请求恢复原状,但有条件可另开通道的,也可另开通道。 日益增多的包括通行权纠纷在内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对社会稳定形成了新的隐患,对于这类纠纷,我们一定要坚持以调解为主的处理原则。这是因为,相邻关系纠纷大多是邻里之间的纠纷,具有调解的现实基础,调解处理能使利益的不平衡状态得到最大限度的恢复,或者达到最大限度的平衡。成功的调解还可以大大提高不动产的社会经济效益,真正做到“物尽其用,地尽其利”。 二、侵犯邻里权如何维权 房地产相邻权的实质是对房地产相邻各方行使房地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合理延伸或必要限制。它主要包括相邻通行权、施工相邻、管线相邻、用水相邻、防险相邻、环保相邻、地界相邻、共墙相邻、通风采光、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相邻权。以下主要介绍常见的相邻通行权、施工相邻权和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相邻权。 三、地役权与相邻权地的关系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如果因权利的行使,给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在处理相邻关系时,相邻各方应该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地役权是指为了自己的使用、经营等方便、利益而使用别人的土地的权利。一般来讲,地役权的发生必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利用而提供便利的土地叫供役地,接受便利而得以使用或经营的叫需役地。所以,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土地之上的物权,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相邻关系是指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它不是一种单独的物权,而是相邻方所有权的延伸和扩展,是所有权权能的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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