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的债务主要包括:1、企业向银行借款,包括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2、企业购买材料欠供货商的货款,此为应付账款;3、企业应付职工工资等款项,此为应付职工薪酬;4、企业应付国家和地方的税费,此为应交税费;5、企业欠个人的款项,此为其它应付款等。一般会计上负债类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上有余额都是企业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