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虽然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对举证期限的问题进一步进行了明确不少法院也严格了举证期限的问题,举证期限截止日期都在开庭日期之前但是当事人真要当庭举证,搞证据突袭的话,一般一审法官也只能进行当庭训诫了,很难做到完全不采纳逾期举证的证据材料,特别是对案件定性有影响的证据,毕竟怕二审的时候当事人再提出,然后二审法院改判(当然二审法院可以严格执行举证期限)当庭提交证据的话,特别是大量证据的话,无论是对方当事人还是法官、书记员都会反感,法官一旦准备不充分,或者不限定举证期限,就很容易导致要二次庭审,浪费时间。这就是开庭前证据交给法院需要吗的相关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