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到期后辞职是否需要提前告知? |
释义 | 合同到期辞职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续签需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期满、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死亡、破产等情形可终止合同。用人单位应评估决定是否续签,考虑连续工作年限、固定期限合同等因素。征求劳动者意见很重要,不愿续签无需支付补偿金。双方同意续签需在合同期满前完成。劳动合同续签基于协商一致,否则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法律分析 一、合同到期辞职是否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1、劳动合同到期不需要辞职,不续签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还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的,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1、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决定该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以及按照什么劳动条件进行续签。用人单位在评估时应考虑如下因素,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可能即将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过对上述这些因素的充分考虑后,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者自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在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2、用人单位以书面方式征求劳动者意见和劳动者以书面方式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进行意思表示都十分重要。因此,在劳动合同续签前必须征求劳动者的意愿,如果劳动者在单位提高劳动条件后仍不愿意续签,甚至是劳动者本意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原劳动合同届满前完成劳动合同的续签。 劳动合同的续签建立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若有一方不愿意,最终都会导致续签失败。自然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双方就会自动终止劳动关系。 结语 合同到期辞职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满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想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续签时,用人单位需综合评估决定是否续签,考虑工作年限等因素。征求劳动者意见和书面表达意愿是重要的。续签需在原合同届满前完成。劳动合同续签基于双方协商一致,若一方不同意,劳动关系将自动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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