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异后儿改随母姓父拒抚养于法无据 |
释义 | 12月13日,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儿改随母姓,父亲拒付抚养费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黄某应支付拖欠的抚养费1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何某与被告黄某于2009年协议离婚,离婚后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年支付5000元的生活费。后原告将孩子的姓改为随原告姓,被告对原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大为不满,拒绝支付小孩的抚养费。为此,原告何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黄某支付拖欠小孩的抚养费共计10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无论子女由谁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被告黄某以原告何某擅自更改孩子姓氏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没有法律依据,其有义务继续支付抚养费至小孩成年独立生活为止。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朱海、廖思钧) 一、离婚后孩子的姓可以随母姓吗 离婚后孩子的姓是可以随母姓的。 1、必须是在父母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 2、如果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意见未达成一致,而母亲强制性要求变更子女的姓名,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 3、如果母亲向公安机关隐瞒了离婚的事实,从而擅自更改子女的名字,父亲可要求公安机关恢复子女原来的名字。 离婚后抚养费原则上只要给到子女成年,但是法定特殊情况伤残,以下是具体的规定: 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夫妻离婚后一方会有给孩子变更姓的想法,但是需要征得另一方的意见,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的话是不能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孩子的年龄到了十岁的还需要征得孩子的意见,否则擅自更改孩子的姓是违法的。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当父母不履行应当承担的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果父母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人民法院首先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作出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裁定,裁定义务人先行支付抚养费,以保障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义务人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比如从义务人的工资中扣留其应当支付的抚养费。 因此,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一切按婚生子女的规定办理。由于你们的孩子已经年满二岁,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按照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做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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