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洪涝灾害后如何防疫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洪水后家庭要彻底消毒 如果家中被雨水泡过,容易孳生各种病菌,必须要进行消毒。一般的居民家庭用含氯的消毒药物如84消毒液、漂白粉等的稀释液消毒即可。 2.重点预防疾病 水灾过后,各种生活设施被破坏,污水、粪便、垃圾污染环境,导致蚊、蝇、鼠类等病媒生物孳生,极易引发霍乱、伤寒、痢疾、甲肝、流行性出血热、血吸虫病等疾病发生,特别是痢疾和鼠疫等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几率更高,要重点防疫。 3.把好“病从口入”关 不要喝生水,饭前便后要洗手,不要用可能被污染的水漱口或洗瓜果蔬菜,不要食用发霉、腐烂的食物,牢记“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趁热吃”的防病口诀。 4.死亡的家禽、家畜要深埋 如有家禽、家畜被淹死亡,要对尸体进行焚烧或深埋处理。深埋时要在动物尸体底下和表层各撒一层漂白粉或石灰粉进行消毒。灾后蚊蝇密度有可能会快速上升,疾病控制部门要带领群众采取消灭蚊蝇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水利、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组织消除农田、湖区、河流、牧场、林区的鼠害与血吸虫危害,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和病媒生物的危害。 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消除交通工具以及相关场所的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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