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充协议之间是否可以独立存在 |
释义 | 补充协议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独立存在的。补充协议是当事人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重要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而达成的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和变更,具有附属性。 一、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大不大? 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比较大,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当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合同不明可以如何补救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如何修改房屋租赁合同 当事人一致可以修改租赁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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