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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拿到北京户口
释义
    积分落户;投靠落户;留学生落户;非京籍应届毕业生落户通过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方式落户;人才引进落户。不同的落户方式办理条件不同,需要按自己符合条件的方式办理。
    一、积分落户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般男士为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不超过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以下,切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在京连续缴纳7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且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
    4、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投靠落户条件:
    (一)夫妻投靠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
    3、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4、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
    5、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6、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子女投靠条件:
    1、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2、父或母户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三)老人投靠条件:
    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
    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四)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
    1、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
    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三、留学生落户条件:
    1、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境外停留360天,若中途回国,回国期间的时间,不算人360天内)。
    2、获得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
    3、入境回国日起,2年内提交落户申请。意思是从你回国那一天起,一直到你收到留学服务中心通知,把落户材料交到留学服务中心的那一天,间隔不能超过两年。
    4、提交申请前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好,是否单位有落户资格,落户资格又是否给你,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落户资格的。
    5、与在京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人事关系,劳务合同期限必须1年以上,并且参加社保。需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方有资格提交申请。原则上,帮你落户的单位必须是你归国之后到北京的入职的第一个单位。
    四、非京籍应届毕业生落户条件:
    通过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直接可以解决户口的问题。
    五、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1、无刑事犯罪记录,提出引进时一般应在聘用单位工作满2年。
    2、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三城一区”引进的可放宽至50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可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
    3、引进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逐步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紧密结合本市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落户政策。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五条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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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9: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