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没有义务带孙子。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应该是自己的父母,抚养子女是父母法定的义务,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时候,祖父可以抚养孙子,但不是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父母没有义务带孙子。 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应该是自己的父母,抚养子女是父母法定的义务,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时候,祖父可以抚养孙子,但不是法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