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旧改时业主如何安置 |
释义 | 旧改时业主安置需要遵守法律政策的相关规定。 一、业主如何自主申请老旧小区改造? 1、由小区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向辖区街道办(社区)提交申请;由街道办(社区)向住建和规划部门提交小区改造建设资料; 2、住建和规划部门审核,符合要求后,由街道办(社区)开展入户调查征求意见汇总,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后,由项目申报单位开展项目的前期策划包装等各项工作并上报住建部门; 3、由住建部门、财政部门和发改部门共同向市级部门上报申请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的改造计划及项目内容清单; 4、市级住建、财政和发改部门对申报的项目审核后,上报省级部门,由省级部门对市级上报的改造计划和项目内容清单进行集中评审,确定中央补助资金下达计划。 二、拆迁安置协议签订主体是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 1、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所以当拆迁对象为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当拆迁对象为公有房屋时,拆迁人则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房屋拆迁的对象为租赁房屋时,所涉人员范围较复杂,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房屋征收部门的主体可以是谁。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 3、村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列明的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委会不属于政府下属部门,其职能也不包括房屋征收拆迁。加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合同。因为,它是政府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利用自身相应特权与被征收人协议,双方的地位不平等,且遵循的是行政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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