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有纳税义务同时也具有抵扣税额的权利,而免税规定免除纳税人纳税的义务,同时也规定生产销售免税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在税法规定有纳税的义务,但由于规定税率为零,纳税人无税可纳。而免税则指国家根据政策的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