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肺炎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80%,起付标准为50元/次; 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75%,起付标准为100元/次; 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60%,起付标准为300元/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