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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没领结婚证怎么去离婚
释义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结的婚,而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属于同居关系,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一、怎样在事实婚姻情况下怎样离婚
    在事实婚姻的情形下,应这样“离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当事人需要走法定流程离婚。在前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是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结婚二十年没有结婚证是事实婚姻吗
    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没有依法登记结婚,不受法律保护。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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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4: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