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下列人员:未毕业的人员;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以及提供虚假学历信息、编造工作经历的人员等。如果具有一方以欺诈等手段使对方违背真意签约等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