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下列人员:未毕业的人员;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以及提供虚假学历信息、编造工作经历的人员等。如果具有一方以欺诈等手段使对方违背真意签约等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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