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裁员如何裁残疾人 |
释义 | 国有企业裁员,可以裁减残疾人。法律对企业裁员,本单位因工致残的人员除外,并无对[疾人特殊优待的规定,国有企业经济性裁员中,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裁减残疾人。 一、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企业可以裁员吗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优先留用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但仍然可以裁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二、公司裁员10%以下需要备案吗 需要看具体情况。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裁减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人员的,需报告人社部门”公司裁员不足10%但是裁员人数满20人的,必须报人社部门备案。对于所裁减的人员,应当按照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给付经济赔偿金。 三、企业经济裁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企业经济裁员需要经过的程序如下: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情况;2、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3、制定裁减人员的方案;4、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